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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前施工方要遵守的要求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12/19 9:46:37 人气:3

  工程开工前施工方一定要按要求向监理方报送内容包括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各项重要工序施工工艺、各种危险性较大项目的保障控制措施等的开工申请报告,监理方一定要运用专项知识及长期的工作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阅及分析,确认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施工条件,措施及方法符合行业规范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种报建手续齐备,具备了开工条件后即可签字确认开工。这一举措这样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良好开端也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审核承包方的各项施工资质是否满足要求,审核项目部各专项人员配备及各项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工程正式破土动工前,监理方要对承包方的技术资质、行业备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是否与所从事的专项施工项目相符合,并与投标文件相对照,看其项目部实际到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保障员等主要技术人员以及施工机械是否与投标时承诺投入的相一致,能否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是否存在挂证施工、人证不符的行为,如果有以上行为,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便无法控制,监理方应该及时制止。监理方还应对审核承包方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审阅,一是看制度是否健全,二是看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具备良好运行的前提条件。

  审核各项施工措施及方案,要点控制项目的关键点施工或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对关键点施工工艺及方案的审查是工程开工前对保证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求承包方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使其质量、保障等各项控制符合规范、规定、设计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着重审查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配制是否得当,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施工外部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是否与监理合同约定的各项控制目标相一致,在施工过程管理中将依据这些方案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项目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工程具备开工的各项条件后,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工程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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